建筑工程承包資質等級

導讀:
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關于建筑工程承包資質等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建筑工程承包資質等級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1 一級資質標準
1.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 億元以上。
1.1.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25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 層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 3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建筑面積 2 萬-3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項。
1.2 二級資質標準
1.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1.2.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 12 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8-11 層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建筑面積 0.6 萬-1 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 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1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項。
1.3 三級資質標準
1.3.1 企業資產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1.3.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1.4 承包工程范圍
1.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 1.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注冊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哪些資質
(一)不同資質標準
1、一級資質標準
公司資產:凈資產超1億元。
公司主要人員:建筑及機電工程的注冊建造工程師總數不得少于12人,其中注冊建筑師不少于9人;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經營不少于10年,并具有結構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施工現場并持有崗位證書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施工人員,質量人員,安全人員,機械師,成本顧問,勞動力人員等人員齊全;通過評估或培訓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人數不少于150人。
公司業績:在過去的5年中,承擔了下面中的至少2類工程,工程質量合格;地上25層以上土建1項或地上18-24層土建2項;在100米以上的結構工程不少于1項,或高度在80-100米(不含)的結構工程不少于2項;建筑面積30000多平方米的單項工業或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積20-30000平方米的單項工業和民用建筑工程兩項;鋼筋混凝土結構超過30米或27-30米單跨鋼筋混凝土結構2個建設項目。
2、二級資質標準
公司資產:凈資產在4000萬元以上。
公司主要人員:建筑和機電工程的注冊建筑工程師總數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冊專業建筑師不少于9人;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經驗,擁有專業結構或專業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職稱的注冊建筑師資格;至少有15個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建筑工程,以及結構,給排水,供暖,電氣等專業齊全;持有崗位證書的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通過評估或培訓的不少于75名中級以上技術工人。
公司業績:在過去的5年中,承擔了下面當中2類以上的工程,工程質量合格。地上12層以上土建1項或地上8-11層土建2項;高度為50米或以上的1項結構工程或2項35-50米(不包括)高度的結構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項工業和民用建筑工程1個,或建筑面積60萬?100萬平方米的2個單項工業項目和土建工程(不含)。
3、三級資質標準
公司資產: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公司主要人員:建筑和機電工程的注冊建筑工程師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冊專業建筑師不少于4人;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經驗,具有建筑工程專業職稱的結構工程或以上結構工程注冊專業建筑師的專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以上人員不少于6人,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其他相關人員配備齊全;通過評估或培訓的不少于30名中級以上技術工人;技術總監主持不少于2項已完成第2類及以上標準要求的項目成果。
三、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哪幾種
1、總承包
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建設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合同中約定。
2、獨立承包
所謂獨立承包方式,是指發包人(業主)并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建設工作發包給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就自己負責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各自獨立對發包人負責。對于一些工程較大的項目,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
3、聯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建設部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企業也可以組成聯合體,對工程項目進行聯合總承包。根據上述法律、規章的規定,承包人可以單獨承包工程,也可以與其他企業聯合共同承包(包括聯合總承包)。
4、掛靠承包
所謂掛靠承包,是指單位或個人以贏利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業的名義承包工程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