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骨折賠償8000合理嗎

導讀:
輕微骨折賠償8000元是否合理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的。假如輕微骨折光醫療費就花了8000元了那賠償別人8000元肯定不合理因為還有誤工費、住院伙食費、護理費等多項費用呢。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致人輕微骨折的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財產直接損失等。因此輕微骨折應該如何賠償還是要結合被害人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畢竟每個人的情況是不一樣的那么也就不能確切地說賠償8000合不合理。
輕微骨折賠償8000元是否合理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的。假如輕微骨折光醫療費就花了8000元了那賠償別人8000元肯定不合理因為還有誤工費、住院伙食費、護理費等多項費用呢。因此合不合理要結合受害人實際情況來判斷。
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致人輕微骨折的賠償的項目包括,
(1)醫療費
(2)誤工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
(4)護理費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被扶養人生活費
(8)交通費
(9)住宿費
(10)財產直接損失等。
上述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根據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因此輕微骨折應該如何賠償還是要結合被害人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畢竟每個人的情況是不一樣的那么也就不能確切地說賠償8000合不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四條營利法人的控股出資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法人的利益;利用關聯關系造成法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