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吵架致4歲孩子墜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導讀:
父母吵架致4歲孩子墜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殺人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父母吵架致4歲孩子墜亡一般是屬于過失行為造成的所以不會構成故意殺人但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1、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父母吵架致4歲孩子墜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殺人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父母吵架致4歲孩子墜亡一般是屬于過失行為造成的所以不會構成故意殺人但會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殺人罪如何判刑
1、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
(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