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不小心打死人怎么判

導讀:
打架不小心打死人怎么判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不小心打死人怎么判
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
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于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