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場地借用免責協議是否有效

導讀:
二、租賃合同無效的后果1、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一、民法典中場地借用免責協議是否有效
場地借用負責協議是否有效要看協議的內容而定如果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協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條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五百零六條免責條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二、租賃合同無效的后果
1、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