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修改撫養權多久能受理

導讀:
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父母離婚時,對于8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8周歲,過了幾年,超過8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那么申請修改撫養權多久能受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父母離婚時,對于8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8周歲,過了幾年,超過8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關于申請修改撫養權多久能受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申請修改撫養權多久能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訴變更子女撫養權時,符合起訴規定的,就必須當場受理案件。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應當在七日內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變更撫養權條件及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8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8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8周歲,過了幾年,超過8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