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權需要去對方法院嗎

導讀:
起訴撫養權需要去對方法院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撫養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是屬于民事訴訟,一般是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轄的,但被告被監禁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由原告地法院管轄。此時,雙方都想要子女撫養權的話,則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決。多數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那么起訴撫養權需要去對方法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撫養權需要去對方法院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撫養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是屬于民事訴訟,一般是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轄的,但被告被監禁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由原告地法院管轄。此時,雙方都想要子女撫養權的話,則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決。多數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關于起訴撫養權需要去對方法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撫養權需要去對方法院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撫養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是屬于民事訴訟,一般是由被告地人民法院管轄的,但被告被監禁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由原告地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爭奪撫養權該怎么收集證據
現實中,分開的父母往往會就子女的撫養權問題爭論不休、僵持不下。此時,雙方都想要子女撫養權的話,則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決。而對于父母來講,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比對方擁有更好的撫養條件是很重要的,到底這個撫養權證據怎么收集?多數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此時,最好是聘請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為好,因為婚姻律師一般不考慮您是出于何種原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而只考慮如何達到委托人的目的。這里就爭取子女撫養權取證問題提請您注意以下幾點: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一般差距不大,但這并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孩子特別對于學齡前兒童,不是夫妻一方帶,而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