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撫養權能拒絕對方看孩子嗎

導讀:
離婚有撫養權能拒絕對方看孩子嗎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后撫養權歸一方的,另一方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和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所以撫養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關系終止,只要直接撫養權一確定,探望權也同時成立,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權。同時法律還規定了,行使探望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有權中止探望權的行使。那么離婚有撫養權能拒絕對方看孩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有撫養權能拒絕對方看孩子嗎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后撫養權歸一方的,另一方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和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所以撫養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關系終止,只要直接撫養權一確定,探望權也同時成立,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權。同時法律還規定了,行使探望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有權中止探望權的行使。關于離婚有撫養權能拒絕對方看孩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有撫養權能拒絕對方看孩子嗎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后撫養權歸一方的,另一方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和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所以撫養方是不能拒絕另一方探望子女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的子女探望】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探視權(探望權)的特點
1、探視權(探望權)是一種身份權。親權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權利義務。②探望權屬于親權范疇,探望權產生的基礎是父母對子女享有的親權,其權利的主體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權利,因此是一種身份權。
2、探視權(探望權)是法定權。現實生活中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關愛、照顧,產生于血緣關系和人之倫理道德。“出禮入刑”,父母關愛看望自己親生子女的心理需求從倫理道德的層面上升為法律。由國家權力予以調整便產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對探望權的規定。該法律條文對探望權的行使、中止和權利的恢復情況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還明確了直接撫養方的協助義務。婚姻關系終止,只要直接撫養權一確定,探望權也同時成立,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權。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中止或剝奪。
3、探視權(探望權)是受限制的權利。探望權的基礎和設立的初衷,都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前提。探望權源于親權,但必定不同于親權。因此探望權的行使,不能和親權一樣隨時隨地都可以行使。要在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和子女正常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權人通過與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協商或法院裁決確定的方式,確定合適的時間和對子女適宜的地點來行使。同時法律還規定了,行使探望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時,人民法院有權中止探望權的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