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絕探望孩子,能夠申請重新劃分撫養權嗎

導讀: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那么被拒絕探望孩子,能夠申請重新劃分撫養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關于被拒絕探望孩子,能夠申請重新劃分撫養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被拒絕探望孩子,能夠申請重新劃分撫養權嗎
不一定,重新劃分撫養權必須要符合相關條件。
二、法律法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