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一歲多判給誰

導讀:
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一歲多判給誰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不滿2周歲的孩子會判給女方的居多,但是如果綜合條件衡量下來,男方撫養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的話,也有可能判給男方。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司法實踐中,撫養權一旦確實后,想要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是有一定難度的,除非出現了法定情形。此種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下,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那么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一歲多判給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一歲多判給誰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不滿2周歲的孩子會判給女方的居多,但是如果綜合條件衡量下來,男方撫養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的話,也有可能判給男方。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司法實踐中,撫養權一旦確實后,想要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是有一定難度的,除非出現了法定情形。此種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下,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關于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一歲多判給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女方沒工作孩子一歲多判給誰
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不滿2周歲的孩子會判給女方的居多,但是如果綜合條件衡量下來,男方撫養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的話,也有可能判給男方。所以說,你在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時候盡量把有利于你的方面說出來嘛!也可以緊緊抓住法律的規定說孩子不滿2周歲的要判給你,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目前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父母雙方離婚后,如果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法院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基本原則。
司法實踐中,撫養權一旦確實后,想要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是有一定難度的,除非出現了法定情形。相關司法解釋對于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法定情形作了如下規定: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這是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中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一方無力撫養孩子,那么只能通過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
(二)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在這個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下變更孩子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三)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此種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下,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四)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這是個兜底條款,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有時候并不能全部囊括,因為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法院審理中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