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1歲多離婚法院判給誰

導讀: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么小孩1歲多離婚法院判給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關于小孩1歲多離婚法院判給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小孩1歲多離婚法院判給誰
一般會判給女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小孩怎么判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2、兩周歲以上的小孩怎么判
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總之,法院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的一方。
3、十周歲以上的小孩怎么判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爭奪撫養權如何取證
1、即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如果一方的教育修養比較高,可以更好的教導孩子。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或者是雙方距離都一樣,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環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了。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希望即使夫妻離婚了也能夠讓孩子有個良好的生長環境。
三、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的總原則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歸屬問題的出發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對離婚后的子女撫養問題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情況:
(1)應考慮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應考慮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2)在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
(3)10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無論隨父還是隨母,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