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小孩是否一定歸女方

導讀:
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那么哺乳期離婚小孩是否一定歸女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關于哺乳期離婚小孩是否一定歸女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哺乳期離婚小孩一定歸女方嗎
判決孩子撫養權依據:
1、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哪些情況下子女撫養權歸男方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扶養義務的。
3、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5、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幾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
7、男女雙方均無時間照看孩子,離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照看的,該方父母的意見與身體狀況,文化程度對爭取撫養權也起著重要作用。
三、離婚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在離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其中又包括兩種:
1、真心愛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2、為了得到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
3、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歸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