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生活好轉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嗎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變更就須通過起訴的途徑解決。上述《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你女兒今年有11歲了,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現在又有撫養能力,因此你不僅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而且法院根據上述第16條第3項規定也會判決支持你的。那么離婚后生活好轉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變更就須通過起訴的途徑解決。上述《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你女兒今年有11歲了,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現在又有撫養能力,因此你不僅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而且法院根據上述第16條第3項規定也會判決支持你的。關于離婚后生活好轉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網友提問:
我與前夫在五年前離了婚,法院將我們的女兒(當時只有6歲)判給了我前夫。我每個月付撫養費給女兒。今年初我前夫做生意失手,經濟狀況大不如以前。他忙于應付,沒有時間照顧女兒,就把女兒送到他父母家,兩位老人體弱多病根本無力照顧外孫女。而我現在條件比較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還有自己的房子。我想讓女兒跟我一起生活,女兒也愿意,我前夫不同意,我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你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很普遍,就是離婚時法院將子女判給對方,后來狀況發生變化,想自己撫養子女,這在法律上稱為撫養權的變更。撫養權變更的方式有兩種:協議和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因此只要父母雙方都同意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對撫養費如何支付也達成了一致,沒有矛盾和糾紛,就可以了。
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變更就須通過起訴的途徑解決。上述《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該《具體意見》的16條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你女兒今年有11歲了,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現在又有撫養能力,因此你不僅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而且法院根據上述第16條第3項規定也會判決支持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