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兒女的撫養權對兒女有什么傷害

導讀:
4年前,夫妻協議離婚,兩個小孩歸男方撫養;4年后,女方因探視受限將男方告上法庭,爭奪兒女的撫養權。因為兩人爭執不斷,加上又很想念兒女,葉-慧對自己當初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后悔不已。今年2月,她將葉-明告上法庭,以爭奪兒女的撫養權。葉-慧自慚地說,爭奪撫養權不但沒能挽回子女對她的感情,還使得他們之間原本不夠深厚的感情日漸稀薄,對孩子造成了更大傷害,不得已作出撤訴決定。撫養小孩的一方應本著子女利益為重的原則,充分尊重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權利,避免因探視問題引發變更撫養權訴訟,對子女身心成長造成二次傷害。那么爭奪兒女的撫養權對兒女有什么傷害。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4年前,夫妻協議離婚,兩個小孩歸男方撫養;4年后,女方因探視受限將男方告上法庭,爭奪兒女的撫養權。因為兩人爭執不斷,加上又很想念兒女,葉-慧對自己當初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后悔不已。今年2月,她將葉-明告上法庭,以爭奪兒女的撫養權。葉-慧自慚地說,爭奪撫養權不但沒能挽回子女對她的感情,還使得他們之間原本不夠深厚的感情日漸稀薄,對孩子造成了更大傷害,不得已作出撤訴決定。撫養小孩的一方應本著子女利益為重的原則,充分尊重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權利,避免因探視問題引發變更撫養權訴訟,對子女身心成長造成二次傷害。關于爭奪兒女的撫養權對兒女有什么傷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4年前,夫妻協議離婚,兩個小孩歸男方撫養;4年后,女方因探視受限將男方告上法庭,爭奪兒女的撫養權。沒想到,兩人打上官司后,他們10歲的女兒和6歲的兒子性情大變,變得暴躁,為減小對兒女的傷害,近日孩子的母親主動撤訴。
葉-明(化名)今年33歲,和葉-慧(化名)同為東莞大嶺山本地人,比葉-慧大兩歲。2002年4月,兩人相識后結婚。2007年12月,因感情破裂,二人協議離婚,約定兒女均由葉-明撫養,葉-慧可以定期探視。
離婚后,如何探視小孩成了兩人新矛盾的根源。葉-慧說,葉-明拒絕她探視兒女,還特地交代學校老師,不準她去學校探視。葉-明回應說,探視需要事先告知,不能想見就見。
因為兩人爭執不斷,加上又很想念兒女,葉-慧對自己當初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后悔不已。今年2月,她將葉-明告上法庭,以爭奪兒女的撫養權。
開庭時,兩人態度都很強硬。葉-慧說兩人沒離婚前,葉-明曾當著子女的面施暴,不應該讓小孩繼續跟他生活。葉-明則說兩個小孩對現在的生活、學習環境很適應,姐弟間的感情很深厚,不該讓他們再次分開。
面對這一案件,主審法官也覺得左右為難。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葉-慧近日主動向法庭遞交了撤訴申請書,要求撤回起訴。原因是,兒女聽說爸媽因為撫養權鬧上法院后,十分傷心,脾氣也變得暴躁起來,甚至都不跟親人說話。葉-慧自慚地說,爭奪撫養權不但沒能挽回子女對她的感情,還使得他們之間原本不夠深厚的感情日漸稀薄,對孩子造成了更大傷害,不得已作出撤訴決定。
【法官建議】
離婚時應慎重考慮子女日后的撫養問題。如果子女已具備一定的獨立思考能力(10歲以上),應征詢本人意見。撫養小孩的一方應本著子女利益為重的原則,充分尊重另一方探視子女的權利,避免因探視問題引發變更撫養權訴訟,對子女身心成長造成二次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