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有什么

導讀:
案例女青年李某在2000年8月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男青年張某,并在2002年9月按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是并沒有領取結婚證書。2004年2月李某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生下了一個兒子。2009年7月,張某由于猜疑心重,懷疑李某有外遇便主動提出了分手。而李某十分渴望撫養其子。《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同時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與所承擔的義務是相同的。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那么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有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女青年李某在2000年8月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男青年張某,并在2002年9月按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是并沒有領取結婚證書。2004年2月李某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生下了一個兒子。2009年7月,張某由于猜疑心重,懷疑李某有外遇便主動提出了分手。而李某十分渴望撫養其子。《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同時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與所承擔的義務是相同的。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關于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有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
女青年李某在2000年8月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男青年張某,并在2002年9月按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是并沒有領取結婚證書。2004年2月李某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生下了一個兒子。2009年7月,張某由于猜疑心重,懷疑李某有外遇便主動提出了分手。張某主動提出分手后要求孩子有其撫養,但僅隔兩天后孩子就被送還到了母親處,張某的理由是自己收入低養不起孩子。而李某十分渴望撫養其子。張某則認為他們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并不存在婚姻關系,而且因為自己收入低,他也已經主動讓出了撫養權,孩子既然由母親撫養,那自己不必支付撫養費。
分析
撫養權從法律上來講這其實是一種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而非婚生子女的權利是要得到保護的。同時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與所承擔的義務是相同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