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都要孩子怎么辦,離婚后父母子女還有什么關系

導讀:
這就是說,夫妻關系因離婚而解除,但雙方與所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然存在,這是由于婚姻關系和父母子女關系的不同性質所決定的。為了使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因父母離婚而受到損害,《婚姻法》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由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金額和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離婚雙方都要孩子怎么辦,離婚后父母子女還有什么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就是說,夫妻關系因離婚而解除,但雙方與所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然存在,這是由于婚姻關系和父母子女關系的不同性質所決定的。為了使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因父母離婚而受到損害,《婚姻法》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由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金額和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離婚雙方都要孩子怎么辦,離婚后父母子女還有什么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雙方都要孩子怎么辦
如果孩子十周歲,一般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不滿十周歲,幼兒期內的孩子,一般情況下判歸母方的可能性較大。除此之外,法院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思想品質、孩子一慣的生活環境等情況,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酌情判決。
二、離婚后父母子女還有什么關系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這就是說,夫妻關系因離婚而解除,但雙方與所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然存在,這是由于婚姻關系和父母子女關系的不同性質所決定的。
婚姻關系,是男女兩性的結合,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父母子女,是一種血親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人為地加以終止的。
因收養而形成的擬制血親,除依法變更收養關系外,也不因養父母離婚而消除。
對于因有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子女權利義務的規定,完全適用于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只是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條件和方式上發生了變化。
為了使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因父母離婚而受到損害,《婚姻法》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父母不能借口離婚而不履行贍養扶助的義務。其他權利義務,如父母子女間的遺產繼承權等,同樣也不受父母離婚的影響。離婚后,由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金額和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確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數額,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和供給者的經濟能力,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長,又要便于離婚后的執行。
給付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期限,一般應自夫妻離婚時起,到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