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

導讀:
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以上便是關于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的內容。那么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以上便是關于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的內容。關于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婚生子女由誰來撫養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
具體如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2)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