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人代孕”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

導讀:
請人代孕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人身關系不可轉移和變更,親子關系是自嬰兒出生即確定的,不因當事人的協商和約定而變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與孩子存在血緣關系,代孕者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對小孩的撫養權。首先,“借腹生子”是指借助別人的子宮,植入夫妻的受精卵,生下與自己和丈夫有血緣關系的孩子。其次,盡管借腹生子為我國法律所禁止,但是對已經通過代孕生產的嬰兒,其撫養權產生糾紛的,仍應得到處理。對于正常受孕并生產的嬰兒來說,母子關系很明確,即分娩嬰兒者為嬰兒母親。那么“請人代孕”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請人代孕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人身關系不可轉移和變更,親子關系是自嬰兒出生即確定的,不因當事人的協商和約定而變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與孩子存在血緣關系,代孕者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對小孩的撫養權。首先,“借腹生子”是指借助別人的子宮,植入夫妻的受精卵,生下與自己和丈夫有血緣關系的孩子。其次,盡管借腹生子為我國法律所禁止,但是對已經通過代孕生產的嬰兒,其撫養權產生糾紛的,仍應得到處理。對于正常受孕并生產的嬰兒來說,母子關系很明確,即分娩嬰兒者為嬰兒母親。關于“請人代孕”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請人代孕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
人身關系不可轉移和變更,親子關系是自嬰兒出生即確定的,不因當事人的協商和約定而變更。借腹生子的,即使提供受精卵的夫妻與孩子存在血緣關系,代孕者為小孩的生母,依法享有對小孩的撫養權。
首先,“借腹生子”是指借助別人的子宮,植入夫妻的受精卵,生下與自己和丈夫有血緣關系的孩子。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是被明令禁止的。雖然在刑法、民法等大法中對此沒有規定,但衛生部2001年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及《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其次,盡管借腹生子為我國法律所禁止,但是對已經通過代孕生產的嬰兒,其撫養權產生糾紛的,仍應得到處理。對于正常受孕并生產的嬰兒來說,母子關系很明確,即分娩嬰兒者為嬰兒母親。而對借腹生子的嬰兒來說,誰才是嬰兒的母親,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提供受精卵的女性應為孩子的母親,此類支持者認為,通過此種方式出生的嬰兒與提供受精卵的夫婦存在著血緣關系,并存在著一定的遺傳性。應將分娩者確定為嬰兒的生母,因為嬰兒從胚芽到最后的順利出生,為其提供營養和生長溫床的,十月懷胎,其艱辛和付出遠遠超出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
第三,雙方簽訂的代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另外,人身關系不可轉移和變更,親子關系是自嬰兒出生即確定的,不因當事人的協商和約定而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