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應由哪一方撫養?

導讀: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子女應由哪一方扶養,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六、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那么離婚后子女應由哪一方撫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子女應由哪一方扶養,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六、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關于離婚后子女應由哪一方撫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子女應由哪一方扶養,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處理: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哺乳期內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三、對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對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