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涉外收養條件

導讀:
狹義的涉外收養,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中國公民的子女。中國內地涉外收養條件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在中國內地收養兒童的條件和程序:1、收養人既要符合收養人所在國或地區有關收養的法律規定,又要符合中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年齡、身體等方面的條件。其次,中國收養中心在對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收養條件的,參照收養人的意愿選擇適當的被收養兒童,并將被收養兒童及其送養人的相關資料,通過外交途徑送交收養人。經收養人同意后,中國收養中心向其發出《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那么中國內地涉外收養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狹義的涉外收養,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中國公民的子女。中國內地涉外收養條件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在中國內地收養兒童的條件和程序:1、收養人既要符合收養人所在國或地區有關收養的法律規定,又要符合中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年齡、身體等方面的條件。其次,中國收養中心在對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收養條件的,參照收養人的意愿選擇適當的被收養兒童,并將被收養兒童及其送養人的相關資料,通過外交途徑送交收養人。經收養人同意后,中國收養中心向其發出《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關于中國內地涉外收養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收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涉外收養,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養,即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至少有一方為外國人。狹義的涉外收養,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養中國公民的子女。本文所說的涉外收養是狹義的涉外收養。
中國內地涉外收養條件
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在中國內地收養兒童的條件和程序:
1、收養人既要符合收養人所在國或地區有關收養的法律規定,又要符合中國民法典所規定的年齡、身體等方面的條件。如果被收養人是孤兒、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收養人可以不受無子女和只能收養一名子女的一般規定的限制。此外,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也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2、符合收養條件的外國人,首先要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即中國收養中心,轉交收養申請,并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以上材料應由收養人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后,一同提交到中國收養中心。其次,中國收養中心在對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收養條件的,參照收養人的意愿選擇適當的被收養兒童,并將被收養兒童及其送養人的相關資料,通過外交途徑送交收養人。經收養人同意后,中國收養中心向其發出《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最后,收養人要親自到中國與送養人訂立書面《收養協議》,并與送養人共同到被收養兒童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領取《收養登記證書》,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并發生法律效力。
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收養子女,與外國人在中國收養子女的程序主要差異在于:
1、收養人不需要向中國收養中心進行申請,可以與送養人簽訂收養協議,也可以不簽訂收養協議,但雙方必須共同到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級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2、港澳臺同胞辦理登記時所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等文件,只需辦理相應的公證證明,不需辦理認證手續,華僑則需要提供駐其居住國的中國使領館所作出的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