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那么車禍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關于車禍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車禍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
車禍造成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勞動死亡的,受害人有子女需要扶養的,子女扶養費依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主張殘疾賠償金要收集哪些證據材料
如果你想通過訴訟來主張殘疾賠償金的話,一般應收集準備以下證據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
4、醫療機構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如診斷證明書等。
在交通事故賠償中,受害人的今后護理費用和其他殘疾補償金、喪葬費等賠償不同,彈性較大,法院的自由裁量權也很大,在期限上、護理級別上、不同級別的護理費用上,都可以有不同的認定結果,甚至可能差異較大,因此舉證時不要嫌麻煩,要盡量證明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對其正常生活的巨大影響,盡可能使法官相信受害人需要的護理級別較高,期限也需要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