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應該怎么處理

導讀:
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應該怎么處理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給付撫養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會依據原告提供的證據是否充分作出判決的,證據充分就支持原告的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其次,當一方不履行子女撫養費之給付義務時,申請執行的主體為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那么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應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應該怎么處理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給付撫養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會依據原告提供的證據是否充分作出判決的,證據充分就支持原告的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其次,當一方不履行子女撫養費之給付義務時,申請執行的主體為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關于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應該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給孩子撫養費法院應該怎么處理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給付撫養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會依據原告提供的證據是否充分作出判決的,證據充分就支持原告的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子女撫養費訴訟主體是誰
在處理子女撫養費案件過程中,我們一定要謹慎地選擇適格的民事訴訟主體,否則立案庭可能會不予立案,那么,子女撫養費案的訴訟主體是誰呢?
在撫養費案件中,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認為對方撫育費給付不足時,只能以子女名義起訴對方要求增加,自身卻不能作為原告提起訴訟。將撫育費糾紛的訴訟主體規定為子女,是否具有合理性?
法律為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而賦予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的權利,這種做法固有其合理性,但尚不夠完善。
權利人只有當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才享有訴權,而原離婚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不足支付時,應由義務方對義務的承擔進行重新約定,而作為權利人的子女,其撫養費只要有一方在支付,其權利就未實際受到侵害。
進一步說,只要撫養子女一方仍在履行撫養義務,當原定撫養費不足支付時,應賦予原撫養子女的一方以訴權,因為新情況的出現是要求變更撫養費,這種變更屬于對原離婚協議或判決條款的變更。
其次,當一方不履行子女撫養費之給付義務時,申請執行的主體為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可見,訴訟主體和申請執行的主體前后并不一致。
最后,若所有增加撫養費案件均要求子女另行起訴,也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甚至耽誤其正常的學業或生活,且當子女作為訴訟主體時,往往引起子女與被起訴方的敵對關系,破環原本和諧的親情關系。這一立法設計不利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