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一方死亡撫養費是怎樣規定的

導讀:
再婚一方死亡撫養費是怎樣規定的我國《婚姻法》第21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并且這種撫養義務不因夫妻雙方離婚而解除。這主要是因為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出生的客觀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不能人為地終止。子女跟隨生活的一方再婚后,其另一方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絕不能因為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撫育費。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子女的監護權。那么同是第一順序監護人的另一方就應承擔起對子女的監護職責,享有對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的資格和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再婚一方死亡撫養費是怎樣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再婚一方死亡撫養費是怎樣規定的我國《婚姻法》第21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并且這種撫養義務不因夫妻雙方離婚而解除。這主要是因為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出生的客觀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不能人為地終止。子女跟隨生活的一方再婚后,其另一方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絕不能因為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撫育費。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子女的監護權。那么同是第一順序監護人的另一方就應承擔起對子女的監護職責,享有對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的資格和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關于再婚一方死亡撫養費是怎樣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再婚一方死亡撫養費是怎樣規定的
我國《婚姻法》第21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并且這種撫養義務不因夫妻雙方離婚而解除。這主要是因為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出生的客觀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不能人為地終止。子女跟隨生活的一方再婚后,其另一方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絕不能因為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撫育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