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能退回嗎

導讀: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已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非法收養子女的,比照上述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考慮到統計部門提供確切統計數據的時間,上年收入以統計部門公布數據為標準。法律法規的出臺并不會一成不變而是要根據當前社會的實際情況適時地調整,但既往的處罰內容同樣具備法律效力不會因新政策出臺而改變,故而在二胎政策出臺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也是無法退回的。那么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能退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已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非法收養子女的,比照上述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考慮到統計部門提供確切統計數據的時間,上年收入以統計部門公布數據為標準。法律法規的出臺并不會一成不變而是要根據當前社會的實際情況適時地調整,但既往的處罰內容同樣具備法律效力不會因新政策出臺而改變,故而在二胎政策出臺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也是無法退回的。關于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能退回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能退回嗎
不能。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已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
對于社會關注的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社會撫養費的去留問題,落實“全面兩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繼續堅持計劃生育的國策,而繼續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就要繼續實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的決定;尚未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區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
(一)征收標準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滿生育間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條件未經審批生育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從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當事人雙方上年收入總額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征收。非法收養子女的,比照上述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
(二)征收標準測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慮到統計部門提供確切統計數據的時間,上年收入以統計部門公布數據為標準(如2010年執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為標準)。
2、統計數據來源。根據統計職能劃分,農民人均純收入由縣統計局提供,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統計局提供。
3、征收標準執行。當事人年收入低于統計標準的,按統計標準征收;高于統計標準的,可以以當事人雙方有據可依的實際年純收入倍數征收。
4、流動人口征收標準。無論是本縣鄉鎮之間流動的當事人,還是外縣流入本縣的當事人,根據其身份,均按本縣對應標準征收。
5、關于年度征收標準。每年元月1日前由縣統計局和縣人口計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標準,元月1日起執行新年度標準。
法律法規的出臺并不會一成不變而是要根據當前社會的實際情況適時地調整,但既往的處罰內容同樣具備法律效力不會因新政策出臺而改變,故而在二胎政策出臺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也是無法退回的。雖然我國已經全面的放開二胎政策,但這并不意味著計劃生育政策的消亡,那些未婚生子或已婚超生的同樣會被征收社會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