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作撫養費判多少,怎么判

導讀:
沒有工作撫養費判多少,怎么判按最低工資標準比例確定。故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第三種意見認為撫養費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沒有工作撫養費判多少,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工作撫養費判多少,怎么判按最低工資標準比例確定。故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第三種意見認為撫養費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沒有工作撫養費判多少,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沒有工作撫養費判多少,怎么判
按最低工資標準比例確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對于撫養費案件中是否適用訴訟時效存在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撫養費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因為撫養費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當然要適用于民事訴訟法關于債權兩年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當時效屆滿時,人民法院不再保護主張權利人的勝訴權。故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二種意見認為撫養費案件一般都是每月支付一次撫養費,應該從起訴之日起向前計算,超過兩年的已過時效,不應支持;在兩年以內的不過時效應予支持。
第三種意見認為撫養費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因為撫養費是一種特殊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基于人身關系存在的,人身關系不適用訴訟時效,基于人身關系的債權也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故應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什么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養父母應否向養子女給付撫養費
1、《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民法典》施行前,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或《民法典》施行后收養的子女,在沒有解除收養關系前,應按照法律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