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撫養費怎樣分擔

導讀:
徐-偉與劉-雯離婚時,法院判決兩個孩子一人撫養一個。徐-偉和劉-雯是在今年5月,通過龍華法院判決離婚的。當時,劉-雯已經離家外出打工3年,夫妻倆也持續分居。今年6月底,徐-偉申請法院執行,希望劉-雯能把判給其撫養的孩子領走。劉-雯同意把兒子的撫養權給徐-偉,但是她表示自己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撫養費,也沒辦法每個月給800元。劉-雯稱,自己月工資1500元,只能每個月給孩子300元撫養費。海口龍華區法院審理認為,徐-偉跟劉-雯均同意將5歲的小兒子變更由徐-偉撫養,法院予以確定。考慮到劉-雯的經濟狀況,判決劉-雯每個月支付小兒子撫養費450元,直至小兒子滿18周歲。那么夫妻離婚后撫養費怎樣分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徐-偉與劉-雯離婚時,法院判決兩個孩子一人撫養一個。徐-偉和劉-雯是在今年5月,通過龍華法院判決離婚的。當時,劉-雯已經離家外出打工3年,夫妻倆也持續分居。今年6月底,徐-偉申請法院執行,希望劉-雯能把判給其撫養的孩子領走。劉-雯同意把兒子的撫養權給徐-偉,但是她表示自己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撫養費,也沒辦法每個月給800元。劉-雯稱,自己月工資1500元,只能每個月給孩子300元撫養費。海口龍華區法院審理認為,徐-偉跟劉-雯均同意將5歲的小兒子變更由徐-偉撫養,法院予以確定。考慮到劉-雯的經濟狀況,判決劉-雯每個月支付小兒子撫養費450元,直至小兒子滿18周歲。關于夫妻離婚后撫養費怎樣分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海口龍華區法院審理認為,徐X跟劉-Y均同意將5歲的小兒子變更由徐X撫養,法院予以確定。考慮到劉-Y的經濟狀況,判決劉-Y每個月支付小兒子撫養費450元,直至小兒子滿18周歲。
徐-偉與劉-雯離婚時,法院判決兩個孩子一人撫養一個。但是,劉-雯遲遲沒有把孩子帶走,也沒有支付撫養費。徐-偉將前妻劉-雯起訴到海口龍華區法院,要求兩個孩子都歸其撫養,劉-雯一次性支付撫養費12萬余元。(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徐-偉和劉-雯是在今年5月,通過龍華法院判決離婚的。當時,劉-雯已經離家外出打工3年,夫妻倆也持續分居。法院準許徐-偉和劉-雯離婚,兩個婚生兒子一人撫養一個,徐-偉同時補償給劉-雯5000元。但是,劉-雯沒有固定住所,平時以打零工為生,一直沒有把判給她撫養的兒子帶走。今年6月底,徐-偉申請法院執行,希望劉-雯能把判給其撫養的孩子領走。但是,劉-雯只想把自己的戶口遷走。“兩個孩子一直隨我生活,也是我支付撫養費的”,徐-偉想兩個兒子都撫養。但是,他本身是殘疾人,靠著在學校經營小賣部維持生活,“根本沒辦法解決父子3人的生活”。徐-偉說,自己和兩個孩子的生活及教育費用,很多時候都要靠父母的退休金補貼。徐-偉希望拿回兒子的撫養權,但訴請劉-雯一次性支付撫養費12萬余元。如果劉-雯不能一次性支付,希望她每個月支付800元撫養費。劉-雯同意把兒子的撫養權給徐-偉,但是她表示自己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撫養費,也沒辦法每個月給800元。劉-雯稱,自己月工資1500元,只能每個月給孩子300元撫養費。海口龍華區法院審理認為,徐-偉跟劉-雯均同意將5歲的小兒子變更由徐-偉撫養,法院予以確定。考慮到劉-雯的經濟狀況,判決劉-雯每個月支付小兒子撫養費450元,直至小兒子滿18周歲。(文中名字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