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處理

導讀: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會關系到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的問題,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在上文中,告知我們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夫妻離婚后,是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夫妻間的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那么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會關系到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的問題,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在上文中,告知我們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夫妻離婚后,是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夫妻間的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關于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社會發展到今天,精神層面的追求已經成為了人們生活的必需。很多人匆匆忙忙結了婚,又發現不是自己心中的另一半,很多人結婚生了子,發現這段婚姻不適合自己,導致離婚率高居不下,單親子女成倍增加。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這個要依據父母雙方的收入和當地的消費水平來定。
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這一般要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怎么判孩子?會關系到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的問題,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標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怎么判孩子?也會涉及到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來說,撫養費的給付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學歷,比如在大學就讀,父母則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實踐中,對于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為:
1、一次性支付給對方;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對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歲時止。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數額是多少?離婚怎么判孩子?
會關系到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給付,法院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在上文中,告知我們夫妻雙方離婚娃兒撫養費怎樣算。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我國法律的規定都會向未成年人傾斜。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關愛未成年人是每個成年人的義務。更不要說作為未成年的父母,更應該給孩子的成長提供良好的物質保障,給予撫養費是離婚后應當承擔的責任。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處理?
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除了需要同時對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作出處理外,有些家庭可能孩子尚未成年,于是也就需要同時對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才行。其中包括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那么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歸哪一方所有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
一、什么是孩子的撫養權?什么是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離婚后,是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夫妻間的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解除了婚姻關系也就解除了對孩子的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產生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無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具體來說,離婚怎么判孩子呢?請看下文。
二、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樣的話,離婚怎么判孩子?法院會參照一下幾種情況綜合判斷。
(一)離婚怎么判孩子?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離婚怎么判孩子?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5-6不是法定的優先撫養子女的情況。
(三)離婚怎么判孩子?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離婚怎么判孩子?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