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非婚生,離婚時能要求撫養費嗎?撫養費包括哪些

導讀: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那么子女非婚生,離婚時能要求撫養費嗎?撫養費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關于子女非婚生,離婚時能要求撫養費嗎?撫養費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癥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于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二、子女非婚生,離婚時能要求撫養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