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結婚有對方的監護權嗎

導讀:
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法定監護人。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那么民法典未結婚有對方的監護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法定監護人。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關于民法典未結婚有對方的監護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未結婚有對方的監護權嗎
民法典規定,在未結婚的情況下,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不具有監護權。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法定監護人。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三十三條【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