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怎么判

導讀:
一般情況下,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離婚的可能性很大,但并不是說一定判離婚。只要女方在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出具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并無再共同生活的可能,法院一般是會判決離婚的。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因此起訴離婚最快需要3個月。那么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情況下,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離婚的可能性很大,但并不是說一定判離婚。只要女方在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出具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并無再共同生活的可能,法院一般是會判決離婚的。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因此起訴離婚最快需要3個月。關于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怎么判
1、在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女方可以搜集法定離婚的證據提交到法庭。如:夫妻感情不和的證據,比如男方有外遇。如果沒有法定離婚的證據,法院一般是認為你們還有感情能夠繼續生活在一起的。因此,不會判決離婚。
2、如果女方實在無法和男方繼續共同生活的,可以提起上訴或者是等六個月后提出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女方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離婚的可能性很大,但并不是說一定判離婚。只要女方在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出具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并無再共同生活的可能,法院一般是會判決離婚的。
二、起訴離婚最快多長時間
1、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說,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2、法院的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3、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因此起訴離婚最快需要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