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上訴狀怎么寫

導讀:
上訴人再次提出離婚請求,希望判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關于離婚上訴狀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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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上訴狀怎么寫
上訴人(一審原告):陳X枚,女,1975年2月6日出生,漢族,吳川黃坡鎮下龍敦村人,理發個體戶,住湛江市赤坎區北橋路10號2棟3門701房。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柯X輝,男,1972年1月13日出生,漢族,茂名市茂南區高山鎮章福車頭屋村二組村民,理發個體戶,住湛江市赤坎區北橋路10號2棟3門701房。
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法院(2007)赤民一初字第273號民事判決書;2、判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3、兒子柯*城由上訴人撫養,被上訴人一次性支付兒子撫養費42000元;4、坐落于湛江市赤坎區北橋路10號2棟3門701房歸上訴人所有,并依法分割夫妻其他共同財產。
上訴理由與事實: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于1991年相識,1996年7月結婚,同年10月19日生育兒子柯*城。婚后被上訴人對上訴人漠不關心,經常毆打、辱罵、恐嚇上訴人,并多次毀壞財物。婚后,上訴人早出晚歸辛勤工作,完全依靠上訴人賺錢維持家庭生計,不但得不到被上訴人的疼愛,反而遭到其變本加厲的毆打,以致上訴人的精神近乎崩潰。并且被上訴人從不關心和照顧上訴人與兒子,兒子一直跟上訴人在一起生活。上訴人靠辛勤勞動賺錢購買位于湛江市赤坎區北橋路10號2棟3門701房的商品房一套。
上訴人自2007年6月28日向赤坎區人民法院起訴后,被上訴人不但不吸取教訓,搞好夫妻關系,且分別于當年月日、月日等多次毆打上訴人,為此上訴人到醫院花去治療費元,導致上訴人經常于半夜驚醒,精神近乎崩潰,覺得與被上訴人若繼續生活下去,生命受到威脅。為此,上訴人再次提出離婚請求,希望判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
此致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陳三枚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