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

導讀:
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華僑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華僑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華僑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13條:“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之間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夫妻雙方都有獨立使用自己原來姓名的權利;
(二)夫妻雙方平等協商決定子女姓氏和民族從屬的權利;
(三)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四)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
(五)夫妻雙方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六)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
(七)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有監護的權利。
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二)夫妻雙方有相互撫養的義務;
(三)對夫妻共同的債務,夫妻有平等的清償義務;
(四)對子女撫養教育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