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財產公證的必要性

導讀:
婚前財產公證的優點律師指出,在處理的婚姻家庭糾紛中,大多數夫妻到最終的糾紛焦點集中于財產分割上。如果在日后感情出現變化,這些婚前財產公證、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見證,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關于婚前個人財產公證的必要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公證的優點律師指出,在處理的婚姻家庭糾紛中,大多數夫妻到最終的糾紛焦點集中于財產分割上。如果在日后感情出現變化,這些婚前財產公證、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見證,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關于婚前個人財產公證的必要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個人財產公證的必要性
婚前財產公證的優點
律師指出,在處理的婚姻家庭糾紛中,大多數夫妻到最終的糾紛焦點集中于財產分割上。婚姻中清晰的財產界線并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和婚姻發展,在沒有財產分割的困擾之下,夫妻反而能更用心地經營家庭。如果在日后感情出現變化,這些婚前財產公證、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見證,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兩種形式
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后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達成協議。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應提交的材料(注:如約定的財產為外地不動產,應在不動產所在地辦理公證)有,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戶籍地轄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書;其他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夫妻財產協議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如約定的財產為外地不動產,應在不動產所在地辦理公證,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若夫妻雙方自行簽署過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的,需提供簽署的財產協議約定書);其他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