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簽字了是不是判決離婚了

導讀:
離婚調解書必須由當事人簽字,離婚調解書不簽字的話是無效的。關于離婚調解簽字了是不是判決離婚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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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簽字了是不是判決離婚了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簽收就與生效的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說明調解書只有經當事人簽收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絕簽收調解書,調解書就不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因此,離婚調解書必須由當事人簽字,離婚調解書不簽字的話是無效的。
離婚調解書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一)結束訴訟程序
法院調解生效后,說明人民法院最終從法律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結束了訴訟程序。
(二)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
法院調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訴,但是調解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撤訴的離婚案件等幾類涉及人身關系的案件除外。
(三)一定程度的強制執行力
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生效調解書,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