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中婚姻過錯方離婚會分到財產嗎

導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還可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可結合多種因素酌定。那么民法典婚姻中婚姻過錯方離婚會分到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還可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可結合多種因素酌定。關于民法典婚姻中婚姻過錯方離婚會分到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婚姻中婚姻過錯方離婚會分到財產嗎
夫妻離婚是由一方過錯造成的,夫妻離婚時,并不影響過錯方分割共同財產,但過錯方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怎么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
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一般應以無過錯方遭受財產上的實際損失為限,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因離婚而受到的財產期待權損失除外。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還可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可結合多種因素酌定。
這些因素主要包括:
(1)精神損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包括過錯方實施過錯的種類、動機情節等;
(3)具體的侵權情節,可以根據過錯方侵權行為方式、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等綜合考慮其情節之輕重;
(4)其他情節,如雙方結婚的年限,過錯方對家庭的貢獻大小,過錯方的經濟狀況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