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只要抓住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就能多分財產嗎

導讀:
通常婚外情的證據,分為三大類: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第三類最為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并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有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如果是前面所說的第二類、第三類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決離婚,并且無過錯方有權力據此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那么離婚時只要抓住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就能多分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常婚外情的證據,分為三大類: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第三類最為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并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有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如果是前面所說的第二類、第三類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決離婚,并且無過錯方有權力據此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關于離婚時只要抓住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就能多分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只要抓住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就能多分財產嗎?
(1)通常婚外情的證據,分為三大類:
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為、婚外戀;
第二種是《民法典》說的“有配偶者與其它異性同居”的婚外情證據。
第三類最為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
(2)我國現行法律認為,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并無必然的聯系。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并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4)有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證據是不是一點用也沒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說的第二類、第三類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決離婚,并且無過錯方有權力據此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
過錯在法法律上的規定是: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