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離婚損害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哪三種

導讀: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所確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為制裁破壞婚姻家庭的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維護了婚姻家庭的穩定,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第叁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第叁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我國離婚損害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哪三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所確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為制裁破壞婚姻家庭的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維護了婚姻家庭的穩定,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第叁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第叁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我國離婚損害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哪三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所確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為制裁破壞婚姻家庭的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維護了婚姻家庭的穩定,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是我們也應看到,與國外的立法例相比,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存在一些不足,有待進一步完善。
法律咨詢:我國離婚損害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哪三種
離婚律師回答:
財產損害、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叁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叁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叁)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叁十叁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叁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叁十五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叁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叁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叁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叁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