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如何要求賠償

導讀: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離婚損害賠償權的成立需具備嚴格的條件:第一,一方必須具有法定的嚴重過錯行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四種行為。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行為不能成為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無過錯。離婚損害賠償作為法律賦予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享有的權利,必須依法行使。那么離婚損害賠償如何要求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離婚損害賠償權的成立需具備嚴格的條件:第一,一方必須具有法定的嚴重過錯行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四種行為。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行為不能成為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無過錯。離婚損害賠償作為法律賦予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享有的權利,必須依法行使。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如何要求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離婚損害賠償權的成立需具備嚴格的條件:第一,一方必須具有法定的嚴重過錯行為,限于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四種行為。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行為不能成為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第二,另一方無過錯。如果雙方都有同樣的過錯,則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第三,必須因嚴重過錯行為導致了離婚。這里的損害,既包括財產上的損害,也包括非財產的損害。
離婚損害賠償作為法律賦予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享有的權利,必須依法行使。首先,它必須由無過錯方提起,無過錯方不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能主動干預處理;其次,無過錯方一般應在訴訟離婚時一并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協議離婚的,可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協議離婚時已表明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