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什么

導讀:
這是最普通的在繼承法中所規定的事項,但是這也是在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發生時所規定的順序。但是繼承人不得因為有此項規定就假裝自己符合該規定,以謀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經過調查核實,是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但這不是強制性規定,必須由其他繼承人商議同意后才能進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沒有具體支持的依據。那么財產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是最普通的在繼承法中所規定的事項,但是這也是在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發生時所規定的順序。但是繼承人不得因為有此項規定就假裝自己符合該規定,以謀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經過調查核實,是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但這不是強制性規定,必須由其他繼承人商議同意后才能進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沒有具體支持的依據。關于財產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財產法定繼承人的順序是什么
1、對于過世之人留下的財產,我國法律中對于繼承人的順序作出了規定,關于財產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
①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
二、遺產的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一般來說要從兩方面進行解析:
1、當同一批次的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每個人所繼承的財產應該是相同份額的,并不存在差別。這是最普通的在繼承法中所規定的事項,但是這也是在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發生時所規定的順序。
2、在特殊的情況下,每個人的分配金額可能會有差別。根據法律表明,特殊情況主要有:
(1)在日常生活中特別困難,而且自身很難有勞動力得到經濟來源的繼承人,在進行財產分配時應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額。在這里,生活困難和自身勞動力差是必要的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時有這兩種情況才能被酌情多進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強制執行的。但是繼承人不得因為有此項規定就假裝自己符合該規定,以謀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經過調查核實,是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的。
(2)對于被繼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對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顧義務的,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中有人與被繼承人長時間在一起生活的,在進行遺產分配時,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給他。但這不是強制性規定,必須由其他繼承人商議同意后才能進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沒有具體支持的依據。
(3)對于自身有條件對于被繼承人生前能夠進行撫養的,卻沒有盡到自身的養育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是可以不對其進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些給他,這是法律規定的撫養義務的原則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