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集體所有制財產子女能否繼承

導讀: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時,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來,并不能以默示的方式,比如口頭上明確表示,或是書面表示放棄的,都是正確放棄繼承權的方式。那么民法典中集體所有制財產子女能否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時,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來,并不能以默示的方式,比如口頭上明確表示,或是書面表示放棄的,都是正確放棄繼承權的方式。關于民法典中集體所有制財產子女能否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集體所有制財產子女能否繼承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而集體所有財產不是個人財產,所以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條【集體財產的范圍】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放棄繼承財產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嗎
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時,是否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首先得先明確繼承的法律行為。
而當前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是,放棄繼承財產的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應,便可以獲得放棄的效果。并且,實踐中以下幾種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1、訂立遺囑;
2、放棄繼承權;
3、撤銷委托代理;
4、免除債務;
5、追認無權代理;
6、發布懸賞廣告。
不過,雖然放棄繼承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是放棄繼承財產需要符合法律上的規定,否則將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法律后果。
按規定,放棄繼承財產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1、時間。得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做出。
2、方式。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時,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來,并不能以默示的方式,比如口頭上明確表示,或是書面表示放棄的,都是正確放棄繼承權的方式。
3、民事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時,繼承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繼承人還小的時候一般是不能放棄繼承權的,就算是有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為主張。
4、真實意思表示。跟一般訂立合同時一樣,要是被人欺騙、威脅或者脅迫的情況下主張放棄繼承財產的,比如其他繼承人強迫繼承人棄權的,那么就不算是真實意思表示,而且這種放棄還會被認定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