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打青紫是輕傷嗎

導讀:
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愿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即可以認定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過被實施家暴造成相應傷害是否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況不嚴重的話需要告訴才處理并確認犯罪。那么家暴打青紫是輕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愿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即可以認定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過被實施家暴造成相應傷害是否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況不嚴重的話需要告訴才處理并確認犯罪。關于家暴打青紫是輕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家暴打青紫是輕傷嗎
家庭暴力造成受害人青紫的是不是輕傷要進行傷情鑒定才能確定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就構成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節選)
3術語和定義
3.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3.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3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二、一方經常家暴可以構成哪些犯罪
實際中一方經常家暴實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實施哪種暴力都可能構成犯罪。
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愿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即可以認定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對另一方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即可以認定為虐待罪。
3、故意傷害罪
實際中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時會對另一方動手即實施身體暴力毆打、用力拉扯對方致使身體出現傷害的如果已經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4、故意殺人罪
一方實施家暴故意毆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確定有殺人的故意該行為人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場所實施暴力貶損他人人格可以構成侮辱罪。
不過被實施家暴造成相應傷害是否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況不嚴重的話需要告訴才處理并確認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