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禁止對方再實施家暴

導讀:
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那么怎么禁止對方再實施家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關于怎么禁止對方再實施家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怎么禁止對方再實施家暴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方式禁止對方再次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九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二、離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怎么得到保護
按規定離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后將會采取以下措施進行保護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并且實施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不過申請人身安全暴力令一般是身體暴力遭受傷害。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有些實施家庭暴力的人被起訴離婚后會威脅離婚請求人那么便有可能找其近親屬下手。
3、要求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起訴離婚后繼續共處一室難免會繼續進行家暴所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后即會責令申請人遷出住所。
4、其他措施。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繼續實施家暴行為的將要受到以下的處罰
1、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可能會被訓誡或者罰款拘留
2、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會給予訓誡并會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