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家庭軟暴力的原因有哪些

導讀:
家庭暴力的隱蔽性增加了辦案難度沒有確鑿證據致使執法部門難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當中當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沒有第三者在場加上有的婦女不及時到司法部門鑒定傷情這就給取證造成了困難而沒有確鑿的證據執法部門無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那么造成家庭軟暴力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的隱蔽性增加了辦案難度沒有確鑿證據致使執法部門難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當中當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沒有第三者在場加上有的婦女不及時到司法部門鑒定傷情這就給取證造成了困難而沒有確鑿的證據執法部門無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關于造成家庭軟暴力的原因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造成家庭軟暴力的原因有哪些
1、傳統的封建觀念的影響不容忽視。
在傳統婚姻家庭中女人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不被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來看待和尊重這種思想意識上的不平等直至今日還滲透在我們周圍的一些家庭中父權、夫權思想仍有一定市場。具體表現是有些丈夫將妻子視為私有財產和附屬物輕者隨意打罵重則摧殘而一些深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封建傳統意識影響的受虐婦女認識不到自身的人格和價值習慣于對夫權逆來順受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有一大部分的上訪婦女被丈夫打傷后因害怕家丑外揚茍安認命甘做當代秦蓮或以氣相爭為了孩子和面子寧可承受死亡婚姻的痛苦折磨竭力維護“家庭”的外殼。殊不知如此拚命維持的結果到頭來只能害苦自己。
“愚孝”是封建意識的一種表現也是家庭暴力的另一誘因。近年來由翁婿、公媳、姑嫂不和、特別是婆媳矛盾等原因引發的家庭暴力增多。在經濟開支、分擔家務、贍養老人及處理親屬關系等日常生活中有“夫權”意識的丈夫往往以武力或唯父母之命是從逼迫妻子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知其糾紛內情的其它家庭成員不是從中調解教育而是火上澆油甚至縱容、支持一方與之分居、離婚。
二、我國現行法律不夠完善尚無配套措施預防、制止家庭暴力。
(1)在立法上由于保護家庭成員人身權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個法律之中有的規定比較原則可操作性差。
(2)根據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家庭成員之間的輕微與輕傷傷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因很多人都不去投訴這就出現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下也敢為所欲為而司法人員卻不去制裁狀況。
(3)家庭暴力的隱蔽性增加了辦案難度沒有確鑿證據致使執法部門難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當中當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沒有第三者在場加上有的婦女不及時到司法部門鑒定傷情這就給取證造成了困難而沒有確鑿的證據執法部門無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
1、施暴者與受害者之間權利與控制不平等。
多數家庭暴力都是因為施暴者比受害者更有權力或者施暴者在某些方面想控制受害者但卻往往難以控制比如傳統觀念中的父權思想所謂的“棍棒之下出孝子”很容易導致父親對孩子施暴。而在婚姻暴力中大多數的暴力也是因為施暴者想控制受害者的思考或行為但往往無法控制而采取傷害方式來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
婚姻暴力中施暴者大多是男性由于男性天生在語言表達能力方面比女性差在體力方面比女性強當男性無法以語言使女性順從時就會以肢體動作來獲得控制對方的能力。
2、家庭面臨壓力且家庭對壓力的調適能力缺乏。
經濟方面和工作方面的壓力都會使受壓者的情緒失控往往在外面無法發泄便只能發泄到家里。如果家人無法很好的面對并處理好家庭所面臨的壓力有家庭暴力傾向的家庭成員就極有可能以家庭暴力的方式來舒解心中所承受的壓力。
3、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劇的最重要原因。
一方面受害者不愿“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使家庭暴力存在了較大的隱蔽性。一些受害人往往顧及面子不愿求助于社會即使希望有關部門干預也只想通過教育來制止丈夫的施暴行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這反而導致家庭暴力的逐步升級。
4、處理婚姻關系不夠慎重婚姻基礎不牢固發生暴力的家庭往往婚姻基礎不穩固原本婚姻質量較差夫妻之間的關系處于一種松散或仇視狀態這為家庭暴力埋下隱患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這種缺乏感情基礎的婚姻呈上升趨勢。
5、社會原因受“清官難斷家務事”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往往對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簡單地把它歸為家庭糾紛客觀上助長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1)有關部門對家庭暴力問題重視不夠。婦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時直接報110或直接到當地派出所報案還有的婦女到司法部門尋求幫助可是卻被認為是一般家務事不予過問和調解。即使處理也只是批評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的實施暴力行為而使眾多受害人投訴無門。
(2)社會輿論在法制宣傳和教育方面開展得不夠廣泛和深入。社會上有相當一部分人錯誤地認為打老婆應該誰也管不著打也沒有管因此把老婆作為發泄工具。而婦女這個弱執群體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又有許多后顧之憂怕被人笑話、瞧不起等。使她們只能忍氣吞聲不能理直氣壯地尋求法律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