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傷者再次被碾壓

導讀:
車禍后傷者再次被碾壓2010年12月13日19時許被害人樂某在東鄉縣某路段行走時被胥某駕駛的微型客車撞倒。被告人胥某系酒后駕車在發現樂某被撞后胥某未進行施救也未報警反而是逃離了現場。司機饒某駕車路經現場為防止被害人樂某再次遭到傷害饒某便開始在公路上攔阻過往車輛。晚20時許被告人羅某駕車行至此地不顧饒某搖手示意停車的手勢強行駕車前行被害人樂某雙腿被再次碾壓羅某此后駕車逃離。事發后被害人樂某經搶救無效于2010年12月14日死亡。被告人羅某、胥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減輕處罰。2011年6月29日東鄉縣法院審以交通肇事罪分別判決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年個月判處被告人胥某有期徒刑年緩刑年。那么車禍后傷者再次被碾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后傷者再次被碾壓2010年12月13日19時許被害人樂某在東鄉縣某路段行走時被胥某駕駛的微型客車撞倒。被告人胥某系酒后駕車在發現樂某被撞后胥某未進行施救也未報警反而是逃離了現場。司機饒某駕車路經現場為防止被害人樂某再次遭到傷害饒某便開始在公路上攔阻過往車輛。晚20時許被告人羅某駕車行至此地不顧饒某搖手示意停車的手勢強行駕車前行被害人樂某雙腿被再次碾壓羅某此后駕車逃離。事發后被害人樂某經搶救無效于2010年12月14日死亡。被告人羅某、胥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減輕處罰。2011年6月29日東鄉縣法院審以交通肇事罪分別判決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年個月判處被告人胥某有期徒刑年緩刑年。關于車禍后傷者再次被碾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車禍后傷者再次被碾壓
2010年12月13日19時許被害人樂某在東鄉縣某路段行走時被胥某駕駛的微型客車撞倒。被告人胥某系酒后駕車在發現樂某被撞后胥某未進行施救也未報警反而是逃離了現場。司機饒某駕車路經現場為防止被害人樂某再次遭到傷害饒某便開始在公路上攔阻過往車輛。晚20時許被告人羅某駕車行至此地不顧饒某搖手示意停車的手勢強行駕車前行被害人樂某雙腿被再次碾壓羅某此后駕車逃離。饒某見狀駕車追趕但未追上。
事發后被害人樂某經搶救無效于2010年12月14日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兩被告人均負事故全部責任。2010年12月15日被告人羅某投案自首賠償了被害人265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12月17日被告人胥某投案自首賠償了被害人1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部分諒解。
江西省東鄉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胥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人死亡均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均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羅某、胥某具有自首情節依法減輕處罰。被告人胥某能夠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認罪態度好確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沒有再犯危險其所在居委會出具證明認為對其適用緩刑不會在其居住社區產生重大不良影響故可適用緩刑。
2011年6月29日東鄉縣法院審以交通肇事罪分別判決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年個月判處被告人胥某有期徒刑年緩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