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

導讀:
法律解答城關法院審理認為吳女士把錢夾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人就已經形成了無償保管合同關系。李女士兒子曾經拉開過挎包但李女士卻絲毫不知這說明她并沒有盡到保管人的注意義務具有重大過失因此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李女士依法賠償吳女士400元現金。那么法律解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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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城關法院審理認為吳女士把錢夾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人就已經形成了無償保管合同關系。李女士兒子曾經拉開過挎包但李女士卻絲毫不知這說明她并沒有盡到保管人的注意義務具有重大過失因此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李女士依法賠償吳女士400元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