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質押合同范本,上市公司質押合同怎么寫

導讀:
律師365接下來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有關上市公司質押合同范本吧。第二條質押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那么上市公司質押合同范本,上市公司質押合同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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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價值的事物都可以作為這質押物,股權也是一樣的,將股權作為質押進行貸款或是其他的用處也是比較常見的事情。那么一個公司要進行質押時,他的合同要怎么寫呢?律師365接下來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有關上市公司質押合同范本吧。
上市公司質押合同范本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簡稱“d公司”)_________%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3、如果按上述第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
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
(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
(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股權質押的權利效益
股權質押的效力,是股權質押制度的核心內容。股權質權的效力是指質權人就質押股權在擔保債范圍內優先受償的效力及質權對質押股權上存在的其他權利的限制和影響力。
一、股權質押對所擔保債權范圍的效力因權利質押,法律未作特別規定的,準用動產質權的有關規定,所以與動產質權相同,股權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一般由當事人在質押合同中約定。但各國的立法大都有關于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主要包括:主債權、利息、遲延利息、實行質權的費用及違約金。至于違約金,德國《民法典》第1210條,日本《民法典》第346條均規定為質權擔保范圍。中國臺灣地區《民法》對違約金未作規定,但臺灣有學者認為違約金代替因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時,為質押所擔保,對于不適當履行所約定的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不屬于擔保范圍。中國《擔保法》第67條規定,“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有兩方面的作用:
一、是為當事人約定擔保范圍提供參考,或者說提供范本;
二、是在當事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援以適用。但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屬于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約定時,可予以增刪。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擔保范圍所作的約定與法律規定不一致時,應從其約定。
二、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范圍,一般應包括:
⑴質物。即出質股權。質物是質權的行使對象,當然屬于質權的效力范圍。
⑵孳息。即出質股權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紅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如日本《商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以股份為質權標的時,公司可依質權設定人的請求,將質權人的姓名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簿。且在該質權人的姓名記載于股票上時,質權人于公司的利益或利息分配、剩余財產的分配或接受前條的金錢上,可以其他債權人之前得到自己債權的清償。”對以份額出質,日本《有限公司法》第24條規定準用《商法》第209條第1項之規定。該項內容,在日本法上又稱“登錄質”,即出質股權只要做該條所要求的記載,則股權質權可及于該出質股權所生之利益。中國《擔保法》第68條規定,“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該條之規定,仍是一種任意性規范,“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股權質權對質權人的效力股權質權對質權人的效力,是指股權質押合同對質權人所生之權利和義務。首先,股權質權人所享有的權利,一般應包括:
⑴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可就出質股權的價值優先受償。這是質權人最重要的權利。這種優先受償權主要體現在:
第一,質權人就出質股權之價值優先于出質人的其他債權人受清償。
第二,質權人就出質股權優先于后位的質權人優先受清償。從理論上講,質權以交付占有為設立要件,這就排除了出質人再就質物設立質權的可能性,但依外國的立法例,質物的移轉占有,不以現實交付為限,而允許簡易交付、指示交付,這些變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質物上設定兩個以上質權成為可能。因此,日本《民法典》第355條規定,為擔保數個債權,就同一動產設定質權時,其質權的順位,依設定的先后而定。中國《擔保法》對能否在同一質物上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未作明確規定。但中國《擔保法》以轉移占有為動產質權之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故可以認為,在動產上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是不允許的。但對股權質押,中國《擔保法》并未要求必須轉移占有,而是以進行登記為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所以在股權上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質權是可行的,而且,只要后位質權的當事人同意也應允許,以尊重當事人締約上的意思自治,充分發揮股權的擔保功能。
第三,質權人就出質股權所生之孳息,有優先受償權。根據中國《擔保法》第68條第2款之規定,質物之孳息,應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而后才能用于清償質權人之債權。
⑵物上代位權。因出質股權滅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賠償金或代替物時,質權及于該賠償金或代替物。如日本《民法典》規定,質權人對債務人因其質物的出賣、租賃、滅失或者毀損而它受的金錢或其他物,也可行使質權。日本《商法》第208條規定,“股份的銷除、合并、分割、轉換或收買時,以原股份為標的的質權,破在于因銷除、合并、分割、轉換或收買,股東應得的金錢或股份上。”中國《擔保法》第73條規定,質物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出質財產。
⑶質權保全權。質權保全權,又被稱為預行拍賣質物權。是指因質物有敗壞之虞,或其價值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質權人的權利時,質權人得預行處分質物,以所得價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代充質物。對股權質權,因股權價值的不穩定性,使股權價值易受市場行情和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而發生較大變化,尤其對股票,此傾向更甚。所以股權質權人所享有的質權保全權,對確保其債權的安全極為重要。
四、股權質權對出質人之效力出質人以其擁有的股權出質后,該股權作為債權之擔保物,在其上設有擔保物權,出質人的某些權利因此受到限制,但出質人仍然是股權的擁有者,其股東地位并未發生變化,故而出質人就出質股權仍享以下權利:
⑴出質股權的表決權。對出質股權的表決權,究竟由誰行使,國外有不同的立法例:一種以法國為代表,認為出質股權的表決權應由出質人行使。如法國《商事公司法》第163條第3款規定,“表決權由作抵押的證券的所有人行使。為此,受質人應其債務人的請求按法令確定的條件和期限寄存其抵押股份”。瑞士《民法典》也采此觀點。一種以德國為代表,認為抵押權人不得妨害股東表決權之行使,但應將作為抵押權標的的股份交付于有信用的第三人,如銀行或股東的代理人,經該股東之同意代為行使,違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日本《商法》對于出質股權的表決權由誰行使未作明確規定,但中國有學者據日本《商法》第207條關于股份出質須轉股票占有之規定,認為股權為用益權,應由用益權人行使表決權。我個人認為,股權的表決權是股東特有的權利,非持有股東之委托,他人不得代為行使。即使在股權質押期間,也不能例外。
中國《擔保法》和《公司法》對此均未作出規定。但依照中國《擔保法》,股權質押并不以轉移占有為必須,而是以質押登記為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質押登記只是將股權出質的事實加以記載,其目的是限制出質股權的轉讓和以此登記對抗第三人,而不是對股東名冊加以變更。在股東名冊上,股東仍是出質人。據此,可以推斷,出質股權的表決權,應由出質人直接行使。
⑵新股優先認購權。在股權的諸多權能中,包含新股優先認購權,該權能屬于股權中的財產性權利,是股東基于其地位而享有的一個優先權,非股東不能享有。所以在股權質押期間,該權能仍屬于出質人享有。
⑶余額返還請求權。股權質權實現后,處分出質權的價值在清償債權后尚有剩余的,出質人對質權人有請求返還權。出質人的義務,在股權質押期間,主要為非取得質權人的同意,不得轉讓出質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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