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所需要的材料

導讀:
對于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那么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所需要的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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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知道股權質押簡單講就是指把自己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的一種行為。股權質押可以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類。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簡要介紹一下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的時候,我們所需要注意哪些事項?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申請書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2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的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股權質押登記分為以下四種情形:一是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二是申請股權出質變更登記,三是申請股權出質注銷登記,四是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
二、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
辦理登記時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三)質權合同;
(四)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于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申請股權出質變更登記
質權登記設立后,如果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必須申請變更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名稱、出質股權的數額。
辦理股權出質變更登記,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屬于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屬于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四、申請股權出質注銷登記
出現主債權消滅、質權實現、質權人放棄質權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質權消滅的,應當申請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五、申請股權出質撤銷登記
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應當申請辦理撤銷登記。辦理出質撤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出質人或者質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撤銷登記申請書》;
(二)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文件;
(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六、在辦理股權出質登記時應注意:
(一)申請出質登記的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股權。對于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二)以外商投資的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當經原公司設立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辦理出質登記。
(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四)申請人在辦理時應該當場向登記機關索取登記通知書(通知書加蓋登記機關的股權出質登記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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