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執行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導讀: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后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性執行措施。那么債務糾紛執行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后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性執行措施。關于債務糾紛執行的流程是怎么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欠債不還,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到法院提起訴訟。那么欠款起訴程序是怎樣的呢?首先應進行風險評估、然后需要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一定調查,再進入訴訟程序。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債務糾紛執行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1、法院執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執行措施的,經批準后可立即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2、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規定期限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后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性執行措施。
3、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規定期限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4、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后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予以核查。
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或者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確有困難,需人民法院進行調查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出調查申請后規定期限內啟動調查程序。
5、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執行中采取評估、拍賣措施的,承辦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評估、拍賣機構的遴選。
6、執行中涉及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它財產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債務糾紛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布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
債務糾紛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么?
①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②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③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④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⑤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⑥屬于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