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追討債務的合理方法

導讀:
對于債權人來說,如何追討債務,追討債務的方法有哪些呢?那么六種追討債務的合理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債權人來說,如何追討債務,追討債務的方法有哪些呢?關于六種追討債務的合理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欠款發生后,如果欠款人不主動還款,甚至是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日期,或者是直接拒絕還錢,那么債權人就要想辦法追討欠款了。對于債權人來說,如何追討債務,追討債務的方法有哪些呢?下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1、會議討債法
(1)優點: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討債效率;便于全面了解債務人的情況和制訂相應的對策;便于債權人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或攻堅戰。
(2)適用范圍:債務人眾多,但在一定的區域又相對集中;債權債務關系明確,不易產生異議或發生爭執;債務總金額雖然不大,但眾多債務人的平均債務數額不大的案件。
2、公證討債法
優點:強化債務人償債的責任意識;不經審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作為債權人延誤時效的補救措施;
3、代位取償討債法
適用本法應注意:債權的轉移必須經過債務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慮兩個債權數額的大小;代位取償要考慮取償的可行性;
4、兼并清欠討債法
實施步驟:牽線搭橋,促成兼并;簽訂協議,保障債權;執行協議,實現債權。
5、留置清償討債法
(1)優點:確保債務人實現債權;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債務;留置權與抵押權相同。
(2)適用條件:以債權人因合同關系占有債務人的財產為前提;只有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才能行使留置權;留置的財產應是債權人依合同約定而合法占有的財產;債權人留置財產后,經過一定期限,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方可實現留置權。
6、抵押清欠討債法
(1)操作方法:設定抵押權;行使對抵押權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實現抵押權
(2)適用時應注意:要注意審查抵押人是否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經濟管理權;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應當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實現抵押權要符合法定條件;實行多退少補原則;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要謹防債務人提供虛假的擔保。
幾年來,由于債務難題日趨嚴重,欠債不還已變成一個社會問題。傳統的追債方式非常容易激化矛盾,引起沖突,給債權人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并且有時利用法律手段追債也面對訴訟時間長、執行效果差等難題。正是考慮到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試試催天下催收平臺,將欠款信息通過風險預警系統向合作的信用機構、金融機構等開放,屆時銀行、小額貸款、征信機構、消費金融、電商平臺、商業企業及被催款人親友、工作伙伴等均有可能查看到被催款信息,讓被催款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種種不利影響,通過信用機制督促其主動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