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不還錢怎么才能要回欠款

導讀:
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那么債務人不還錢怎么才能要回欠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關于債務人不還錢怎么才能要回欠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很多時候都會發生因借錢不還的債權糾紛,借錢也成為了這類糾紛中最為常見的,能借錢給對方的基本上都是親朋好友,但是呢,債務人把錢借到手之后很多卻沒有按時還款,這樣債權人也是生氣無奈,但是呢又不好意思翻臉也不知道如何解決,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解答。
一、債務人不還錢怎么才能要回欠款
首先就是去起訴,人民法院判決后,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即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3、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4、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6、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7、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所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二、債務追討訴訟時效
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
所以說如果大家感覺起訴時間太長的話,不如找第三方催收機構,比如催天下,通過信用+科技創新模式,合法合規、文明高效,真正讓信用成為債務人主動還款的動力。生活中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權益,借款需謹慎。




